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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2026-07-09 14:54 文/学生处 林妙贞    (点击: )

各二级学院、同学们:

为确保学校2026-2027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关于做好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助学贷款政策

1.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等)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5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具体贷款额度由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根据自身经济情况确定。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2.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还本宽限期(指仅需偿还利息不需要偿还本金时期)为5年。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期限由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根据自身经济情况确定。

3.贷款利息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70个基点,每年12月21日根据当日最新LPR5Y调整一次。学生在校期间不需要支付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由学生自付本息。

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一)首贷学生申请流程

1.学生与共同借款人线下办理:学生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或者国家助学贷款APP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

(1)已在高中预申请的,根据系统提示操作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2)未在高中预申请的,可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办理或按照学生本人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6年版)(附件1),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3)请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a.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部分地区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需携带双方户口本原件,可提前电话咨询县级资助中心;

b.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c.《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要携带《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6年版)原件(附件1)。

2.学生线下办理、共同借款人远程授权办理:学生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或者国家助学贷款APP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选择“共同借款人授权代办”,上传本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正、反面影像,邀请共同借款人通过电子签名签署《授权委托书》;共同借款人完成线上授权后,仅需学生本人携带: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前往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办理手续。

注意:对于未满18周岁的借款学生,其共同借款人必须为其合法监护人。

(二)续贷学生续贷流程

1.线上办理:未涉及变更共同借款人等关键信息的,建议续贷学生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提交远程续贷申请,无需额外提供任何材料。

操作流程:更新个人信息-提交续贷申请-学生核实个人信息-选择办理模式(选择“线上签订合同)-合同信息确认-身份认证-确认提交-接收回执验证码。

2.线下办理:由续贷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携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

注意:如需更换共同借款人,学生必须和新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现场办理。

建议学生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国家助学贷款”手机客户端,并通过客户端实名认证,即可便捷提交续贷申请。

三、工作要求

1.所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成功的学生均会在系统生成贷款回执码,回校报到请及时上报贷款回执码,以免耽误助学贷款的发放;

2.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及时关注并掌握贷款学生基本情况,协助做好贷款回执码的上报,同时积极做好贷款学生的管理、诚信教育工作。

3.各地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从2026年7月15日开始受理,截止办理为2026年9月30日,请有需要申请的同学注意时间节点,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出申请,规范提交材料。

4.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在暑假期间,到户籍所在地(县或者区)有关部门办理贷款手续,回校报到请及时将办理凭证交给各二级学院汇总,以便核实放款情况及做好学费缴交工作。

温馨提醒:

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及代理结算机构(支付宝、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各县(市、区)教育局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会因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要求贷款学生支付任何手续费及其他额外费用,请各位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办理贷款过程中若有任何问题,可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或广东省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热线咨询。

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20-87985189 林老师

附件:

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6版)

2.广东省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服务热线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指南(2026版)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共同借款人远程办贷操作指南



学生处

2026年7月9日

附件【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6版).wps已下载
附件【2.广东省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服务热线.jpg已下载
附件【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指南(2026版).pdf已下载
附件【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共同借款人远程办贷操作指南.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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