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评优评先和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规定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6届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按照2023版学生手册《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评优评先和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中的相关条例执行。
二、评选时间
符合条件学生请于5月22日前登陆学校OA办事大厅应用中心提交申请流程。各二级学院应于5月29日前完成系统审核工作,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将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名单从OA系统导出上报学生处。
三、工作要求
1.学生所有奖项申请均通过系统申报,各二级学院需关注时间节点,及时通知学生和辅导员登录学校OA 系统操作,以确保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按时完成。未按时提交申请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
2.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毕业班奖项评选工作,将其与推进学风建设、加强学生管理相结合,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评选条例和程序,按比例评选优秀学生,确保评选质量,不允许超范围评选。
3.评选时,在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并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基础上,经辅导员初审、学工领导审查同意,将通过名单在全院公示,按时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员报学校审核。若因学院通知、审核、公示等工作不到位导致漏报、错报等问题,由所在学院负责解释。
4.2026届毕业班学生在2026年3月春季学期入伍的,根据《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修订)》的相关规定,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成绩合格,可评定为优秀毕业生,各学院上报学生名单时请勿遗漏。
四、表彰及监督
1.学校对获得毕业班奖项的学生个人荣誉称号,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
2.对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若发现不符合条件者或在其毕业离校前有违规违纪行为者,一律撤销优秀毕业生称号,收回荣誉证书。
3.应征入伍毕业班学生如因个人原因造成退兵的,取消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
五、材料提交说明
1.需提交材料包括:2026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电子档与盖章纸质版。
2.请各二级学院于5月29日前提交以上材料。
附件:2026届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单表
学生处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