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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春季学期学校助学金的评审通知
2026-04-09 14:36 文/学生处 林妙贞    (点击: )

各二级学院:

我校2026年春季学期困难认定工作已完成,基于困难认定结果的助学金评审工作即将启动。依据省厅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6年春季学期学校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2026年春季学期已认定困难等级,且未获得国家助学金及其它资助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1.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导致家庭困难;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本学年内未受任何处分,勤奋学习,积极向上,道德品质优良;

3.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或申请勤工助学者;

4.生活勤俭节约,无铺张浪费现象,无不合理高消费等行为者;

5.孤残学生、烈属、优抚对象和单亲家庭子女、父母患重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本人患重大疾病等优先考虑;

6.其它特殊情况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发放金额按认定不同困难级别确定资助金额。

申请程序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签署意见并评定资助名单,于学院内公示三日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助学中心;学生处审核后,于全校范围公示五日无异议,最终确定补助名单,报财务处发放资金。

、工作要求:各学院应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对学校各类资助评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让学生充分行使知情权,增加工作透明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防止评审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凡违规操作者,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评审期间要保持学生资助工作投诉渠道通畅,公开受理渠道与方式,及时受理学生反映的问题。

六、监督咨询

学生处助学管理中心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020-87985189

各二级学院在420前将本院学生名单、材料上报学生处,过期作弃权处理。

上报学生处的材料:

(1)《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助学金申请表》

(2)2026年春季学期学校助学金申请学生情况汇总表(电子档)

(3)2026年春季学期学校助学金申请学生情况汇总表(纸质版)

 

 

 

 

 

 


2026年4月9日

附件【附件1: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助学金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26年春季学期学校助学金申请学生情况汇总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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