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我校2026年春季学期困难认定工作已完成,基于困难认定结果的助学金评审工作即将启动。依据省厅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6年春季学期学校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2026年春季学期已认定困难等级,且未获得国家助学金及其它资助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1.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导致家庭困难;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本学年内未受任何处分,勤奋学习,积极向上,道德品质优良;
3.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或申请勤工助学者;
4.生活勤俭节约,无铺张浪费现象,无不合理高消费等行为者;
5.孤残学生、烈属、优抚对象和单亲家庭子女、父母患重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本人患重大疾病等优先考虑;
6.其它特殊情况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发放金额:按认定不同困难级别确定资助金额。
四、申请程序: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签署意见并评定资助名单,于学院内公示三日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助学中心;学生处审核后,于全校范围公示五日无异议,最终确定补助名单,报财务处发放资金。
五、工作要求:各学院应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对学校各类资助评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让学生充分行使知情权,增加工作透明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防止评审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凡违规操作者,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评审期间要保持学生资助工作投诉渠道通畅,公开受理渠道与方式,及时受理学生反映的问题。
六、监督咨询
学生处助学管理中心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020-87985189
各二级学院在4月20日前将本院学生名单、材料上报学生处,过期作弃权处理。
上报学生处的材料:
(1)《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助学金申请表》
(2)2026年春季学期学校助学金申请学生情况汇总表(电子档)
(3)2026年春季学期学校助学金申请学生情况汇总表(纸质版)
学生处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