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 310号)的有关规定,在校在读的退役士兵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学校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等信息的通知》要求,经学生提交材料、各二级学院初审、学校复核,2025年秋季学期我校共有244名退役士兵符合国家助学金资助条件,资助标准3700元/年,合计资助金额:90.28万元。退役士兵如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对应等级的金额存在差额的,由学校补足差额。按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每月发放金额370元,每个学期发放5个月。
现将拟资助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从2025年10月15日-10月21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生处反映,反映材料请写真实姓名和具体事实,以便调查与核实,逾期不受理。
电话:020-87985189
地址:行政楼210办公室
联系人:林妙贞老师
附件:2025-2026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助学金公示名单
学生处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