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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2025-05-23 16:34 文/学生处 林妙贞    (点击: )

各二级学院、相关同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关于做好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与《广东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障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我校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确认

(一)流程

1.贷款毕业生完成毕业确认。请贷款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信息更新完毕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

2.变更信息确认。插本升学成功的学生在“就业信息”一栏中填写升学学校信息。暂无就业单位的学生,仍需做毕业确认,但在就业单位一栏的填写不做要求。如毕业确认后变更联系方式,请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更新,以便县资助中心和贷款经办银行与学生保持联系,避免出现贷款逾期,造成个人信用损失。

3.毕业确认审核。学生处对学生提交的“毕业确认申请”进行审核,完成毕业确认工作。对信息未填写完整或有误的学生申请的“毕业确认申请”,学校将不予审核,由此造成的影响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二)特殊情况处理

1.若借款学生合同状态显示“正常”以外的其他状态,如显示“已结清”、“县资助中心经办人谢绝”、“分行经办人谢绝”,无需进行毕业确认。

2.申请继续贴息。对于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但也需进行毕业确认。学生在毕业前提出贴息申请,向办理助学贷款的县(市、区)教育局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单;

(2)学生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复印件或被录取高校的就读证明;

(3)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学生申请材料由学生提交至县(市、区)教育局存档备查。

3.提前还款。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发起提前还款申请,按时足额将还款金额存到指定账户。

二、续贷申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一年一申请,广东省已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远程续贷办理,续贷学生可自行选择远程续贷和现场办理两种模式。远程续贷办理流程:通过电脑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手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 APP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提交续贷申请——学生核实个人信息——选择办理模式(选择“线上签订合同”)——合同信息确认——身份认证——确认提交——接收回执验证码。2025-2026学年需要继续贷款的学生可按上述流程在7-8月前完成操作。建议学生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国家助学贷款”手机客户端,并通过客户端实名认证,即可便捷提交续贷申请。

三、首次申请(2025年7-8月暑假)

1.申请对象:2023级、2024级具有正常学籍的学生、2025级已录取新生。

2.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4)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5)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3.申请流程

(1)接到录取通知书的大学新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注册并按指引填写相关信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未经预申请的学生需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并个人承诺。

(2)首次贷款学生(含高校录取新生和高校在校学生)携带申请表、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和身份证明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前往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签订借款合同。

四、相关要求

1.凡成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回校报到请及时上报贷款回执校验码,以免耽误助学贷款的发放;

2.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及时关注并掌握贷款学生基本情况,协助做好贷款回执校验码的上报,同时积极做好贷款学生的管理、诚信教育工作。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20-87985189

附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指南(2025版)



学生处

2025年5月23日

附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指南.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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