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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公示
2025-04-30 15:09 文/学生处 林妙贞    (点击: )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及《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工作安排,校院、各班级成立了认定工作小组,对2025年春季学期自愿提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的学生开展了困难认定工作。按照提前告知、学生自愿申请、班级评议、二级学院审核及交叉审核、学校复核的认定流程,并将所有学生家庭经济信息导入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初步确定我校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等级。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9日。公示期内,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所在学院负责老师或学生处反映,反映材料请写真实姓名和具体事实,以便调查与核实,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林妙贞老师

电话:87985189

地址:行政楼210办公室

附件: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名单

学生处

2025年4月30日

附件【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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