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等文件的规定,为做好2023-2024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的评审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所有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学校根据教育部最新追加的名额和各二级学院当年奖学金参评人数确定2023-2024学年第二批国家奖学金的名额(见附件)。
三、评审办法
具体评选资格、申请条件、评审程序参照学校今年9月24日《关于开展我校202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根据追加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名额,尽快启动补充评审工作。第一批已确定的国家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不再调整。
2.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按照评审条件进行评审和推荐工作,确保评审标准不降、报送材料质量不降、评选结果经得起检验。
3.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应对因国家奖学金名额增补带来的系列变化,妥善处理国家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的关系。
4.请各二级学院于11月7日(含公示期)前完成评审工作,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五、监督咨询
学生处助学管理中心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020-87985189
附件:2023-2024年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分配
学生处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