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因学生学籍异动,现经学生本人申请、各二级学院初审,学校确定拟增补获2023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学生36名,现将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5月16日至5月22日。如对公示学生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生处反映,反映材料请写真实姓名和具体事实,以便调查与核实,逾期不受理。
电 话:87985189
地 址:行政楼210办公室
联系人:林妙贞老师
附件:2023年春季学期拟增补获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