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示>>正文
关于2022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通知
2022-11-01 15:50 文/学生处 林妙贞    (点击: )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中关于2022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安排的要求,以及《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全日制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2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及资助金额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国家助学金实行分档资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学校根据省厅下达资金以及学校困难认定学生人数,在每生每年2000- 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名额分配根据各二级学院困难认定人数以及学生申请情况审批。

二、申请、发放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好,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各科学习成绩良好。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申请及评审程序

1.本学年已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的困难认定并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各二级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初审后在各自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将公示无争议的国家助学金推荐人选及其申请表上报学生处。

3.学生处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的困难认定结果,审核学生的申请,确定申请档次,提交上报全国资助中心,最终名单将在校内公示五天。

4.学生处将已公示且无争议的学生名单报省教育厅审批,助学金按要求足额发放。

四、有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评选工作,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的各项要求,关注重点学生,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应当资助的学生。公平、公正、公开做好评审工作,凡有违规操作者,一经发现,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各二级学院最迟请于11月7日前将初审名单及材料报学生处。材料包括《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纸质档、《2022-2023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2)电子档与纸质表、《2022年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附件3)电子档。

附件:

1.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2.2022-2023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初审名单表

3.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



学生处

2022年11月1日

附件【附件1: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22-2023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初审名单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3: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xls已下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