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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学生申请解除违纪处分复核结果的公示
2019-07-04 10:55 供稿:学生处 陆伟林  审核:孔练光   (点击: )

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体现教育为本的理念,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根据《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解处管理办法》规定,经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二级学院审查,学生处审核,现拟同意解除郭洋舟等2名同学违纪处分(名单详见附件)。

现将学生违纪处分解除申请复核结果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从2019年7月3日起至2019年7月5日止。如对上述申请解除处分学生在处分期内表现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生处反映,反映材料请写真实姓名和具体事实,以便调查与核实,逾期不受理。

电话:020-87985189

地址:行政楼210办公室

联系人:陆老师

附:2019年7月学生违纪处分解除申请复核结果名单

学生处

2019年7月3日

附件【2019年7月学生违纪处分解除申请复核结果名单.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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