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我省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7﹞64号)及我校《关于报送2017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的通知》要求,经学生本人提交材料,各二级学院初审,学生处审核,现将我校拟获2017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学费和生活费补助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从11月16日至11月20日。如对公示学生名单有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生处反映,反映材料请写真实姓名和具体事实,以便调查与核实,逾期不受理。
电 话:87985189
地 址:行政楼210办公室
联系人:林妙贞老师
附件:广州城建职业学院2017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统计表
学生处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