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社区文化>>正文
关于做好2017年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的通知
2017-04-17 08:37     (点击: )

各学院:

夏季炎热天气来临,气温逐渐升高,是学生溺水安全事故的多发季节。为提高学生自我防范意识,保证学生人身安全,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粤教保函【2017】39号)精神,在全校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迅速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各学院要迅速组织召开专题部署防溺水工作会议,要从溺水安全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育,将安全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预防上来,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要通过校园网、宣传栏、主题班会等传统载体以及QQ群、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向学生宣传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落实好教育部防溺水工作“六不准”要求:不私自下河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切实提高学生防溺水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二、进一步落实防溺水安全责任制。

各学院落实好安全责任制,为预防溺水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学院组织学生集体校外活动要按要求,按程序报批备案,明确学生集体校外活动的具体要求、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要严格学生请假制度,对未请假擅自离校的学生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离校的原因,严格要求学生不得到危险水域嬉水或游泳。

三、各班召开一次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班会。

各学院要求各学生班级召开一次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主题班会,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远离危险水域;重点强调严禁学生在校内荔香湖、校外流溪河游泳,对于私自江、河、湖、塘、坝等水域游泳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倡导学生“珍爱生命,安全第一;预防溺水,从我做起。”

学生处、保卫处

2017年4月17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