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夏季炎热天气来临,气温逐渐升高,是学生溺水安全事故的多发季节。为提高学生自我防范意识,保证学生人身安全,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现就游泳安全问题再次重申:
一、严禁学生在荔香湖、(校内人工湖)游泳、嬉戏、打闹,人工湖底地形复杂,不慎落水施救难度较大。
二、严禁学生到校外流溪河游泳,该河流水流湍急,河水深河面广极易发生溺水事故。
三、严禁学生以任何理由,在任何时间到江、河、湖、塘、坝等水域游泳,对于私自下水游泳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对于倡议者、组织者,从重处分;
四、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党员或三好学生等到江、河、湖、塘、坝游泳,取消所有荣誉、资格,党员按党纪处理;
五、请各学院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和途径,加强对学生下江、河、湖、塘、坝等水域游泳存在的安全隐患宣传与教育。
请各二级学院学工领导、辅导员务必高度重视,组织学生学习通知内容,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强调擅自游泳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各班级学生务必珍爱生命,警钟长鸣,切勿一时贪玩,放松警惕,如确有需要,可到正规的游泳场所,在有救生员的看护下进行游泳。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处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