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评优评先和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规定和部门工作安排,现将2019届校优秀毕业生、星级奖项以及优秀团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办法
2019届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按照《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评优评先和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中的相关条例执行,星级奖项与优秀团队的评选按照《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毕业班荣誉奖项评选方案》中的相关条例执行。
二、评选时间
符合条件学生应于2019年5月10日前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工系统)中填写相关内容提交申请。各二级学院应于2019年5月15日在学工系统中完成初评工作,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将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名单汇总上报学生处。
三、注意事项
1.本次优秀毕业生、星级奖项的评选工作将依托学工系统进行,请各二级学院注意时间节点,及时通知学生和辅导员登录学工系统完成相关操作,保证优秀毕业生与星级奖项评选工作及时有效完成。未及时提交申请的学生和未及时审批的学院视为自动放弃。
2.优秀毕业生与星级奖项都有比例要求,请二级学院控制评选比例与质量,评选出真正优秀的学生,不允许超范围评选。
四、评选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毕业班奖项评选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秉承“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毕业班奖项评选的条件、程序等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评选条例和程序,做好2019届毕业班奖项的评选工作。
2.广泛宣传评选活动,把评选工作和促进毕业生就业、推进学风建设、加强学生管理紧密结合起来。
3.要在学生申请、班级评议,以及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经辅导员初审、学工领导审查同意,将通过的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及时处理有争议名单。按时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员报学校审核。
五、表彰及监督
1.学校对获得毕业班奖项的学生个人相应的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与相应奖金,在毕业典礼时予以颁奖。
2.对评选出的毕业班奖项,若发现不符合条件者或在其毕业离校前有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取消其相应资格,收回荣誉证书与奖金。
六、材料提交说明
1.需提交材料包括:2019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含获奖学生农行卡号,下同)、2019届毕业生个人星级奖项汇总表与优秀团队申报表。
2.请各二级学院于2019年5月20日前将电子版材料与纸制版材料送至学生处。
学生处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