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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学生基础文明行为“十要”、“十不”规范
2017-09-11 08:28     (点击: )

一、遵守校纪校规,不违法犯纪;

二、铭记尊师重教,不傲慢无礼;

三、维护课堂纪律,不迟到旷课;

四、规范生活作息,不外宿晚归;

五、待人友善礼貌,不粗俗轻慢;

六、恪守诚信公德,不坑蒙哄骗;

七、爱护公共环境,不污染破坏;

八、杜绝抽烟酗酒,不损体伤身;

九、践行勤俭节约,不攀比浪费;

十、立志自信自强,不自卑懒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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