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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春季学期学校助学金的评审通知
2024-04-02 09:25 文/学生处 林妙贞    (点击: )

各二级学院、各位同学:

我校2024年春季学期困难认定工作已完成,基于困难认定结果的助学金评审工作即将启动,根据省厅以及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春季学期学校助学金评审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2024年春季学期已认定困难等级,且未获得国家助学金及其它资助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1.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导致家庭困难;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本学年内未受任何处分,勤奋学习,积极向上,道德品质优良;

3.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或申请勤工助学者;

4.生活勤俭节约,无铺张浪费现象,无不合理高消费等行为者;

5.孤残学生、烈属、优抚对象和单亲家庭子女、父母患重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本人患重大疾病等优先考虑;

6.其它特殊情况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发放金额按省厅认定不同困难级别给与资助金额。

申请程序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签署意见,评定资助名单,经学院公示三天无异议报学生处助学中心;学生处审核再全校公示五天无异议后确定补助名单报财务处发放资金。

、工作要求:各学院应成立专门的评审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校各类资助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加大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全体学生充分行使知情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防止评审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凡有违规操作者,一经发现,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评审期间应保持学生资助工作投诉渠道通畅,公开受理渠道与方式,及时受理学生反映的有关问题。

六、监督咨询

学生处助学管理中心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020-87985189

各二级学院在424前将本院学生名单、材料上报学生处,过期作弃权处理。

上报学生处的材料:

(1)《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申请表申请表》

(2)2024年春季学期学校助学金申请学生情况汇总表(电子档)

(3)2024年春季学期学校助学金申请学生情况汇总表(纸质版)

 

 

 

 

 

 


学生处

2024年4月2日

附件【附件1: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24年春季学期学校助学金申请学生情况汇总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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