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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公示
2023-10-31 15:08     (点击: )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工作安排,校院二级成立了认定工作组,对全校1914名自愿提出申请的学生开展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经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各二级学院认定评议小组审核、公示并上报学校认定工作组复核,经复核后将学生的家庭经济信息导入全国学生资助系统进行认定。

现将经全国学生资助系统认定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6日。如对公示学生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生处反映,反映材料请写真实姓名和具体事实,以便调查与核实,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林妙贞老师

电话:87985189

地址:行政楼210办公室

附件: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名单



学生处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名单.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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