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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2023-06-08 17:25 文/学生处 林妙贞    (点击: )

各二级学院、相关同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与《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保障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我校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确认

(一)流程

1.贷款毕业生申请毕业确认。请贷款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s://sls.cdb.com.cn)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信息更新完毕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

2.变更信息确认。插本升学成功的学生在“就业信息”一栏中填写升学学校信息。暂无就业单位的学生,仍需做毕业确认,但在就业单位一栏的填写不做要求。如毕业确认后变更联系方式,请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更新,以便县资助中心和贷款经办银行与学生保持联系,避免出现贷款逾期,造成个人信用损失。

3.毕业确认审核。学生处对学生提交的“毕业确认申请”进行审核,完成毕业确认工作。对信息未填写完整或有误的学生申请的“毕业确认申请”,学校将不予审核,由此造成的影响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二)特殊情况处理

1.若借款学生合同状态显示“正常”以外的其他状态,如显示“已结清”、“县资助中心经办人谢绝”、“分行经办人谢绝”,无需进行毕业确认。

2.申请继续贴息。对于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但也需进行毕业确认。学生在毕业前提出申请贴息申请,向办理助学贷款的县(市、区)教育局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单;

(2)学生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复印件或被录取高校的就读证明;

(3)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学生申请材料由学生提交至县(市、区)教育局、高校存档备查。

3.提前还款。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发起提前还款申请,按时足额将还款金额存到指定账户。

二、续贷申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一年一申请,在2023-2024学年需要继续贷款的学生须在本学期结束前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填写续贷声明并提交,学生处对学生提交的“续贷申请”进行审核。

三、首次申请(2023年7-8月暑假)

1.申请对象:2021级与2022级具有正常学籍的学生、2023级已录取新生。

2.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4)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5)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四、相关要求

1.凡成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回校报到请及时上交贷款回执,以免耽误助学贷款的发放;

2.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及时关注并掌握贷款学生基本情况,同时积极做好贷款学生的管理、诚信教育工作。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20-87985189


学生处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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