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示>>正文
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2022-09-27 15:07 文/学生处 邓顺兰    (点击: )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中关于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安排及《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切实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已被学校正式录取、且入学报到办理就读手续的2022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二、资助标准

新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最高不超6000元,具体资助金额以学生申请材料审核及困难认定等级评定为准。

三、资助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好,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五)低保、特困供养、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残疾、烈属、优抚对象、特困职工子女等特殊困难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易返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在内的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等优先考虑。

四、申请程序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报到后申请领取《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并如实填写。

(二)申请表经所属二级学院审核,按要求由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如有其他困难证明材料可一并附上。

(三)各二级学院评定资助名单,经学院公示三天无异议报学生处助学中心;学生处审核再全校公示五天无异议后确定资助名单报财务处发放资金。

五、有关要求

(一)学生提交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17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各二级学院必须对新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核,杜绝非家庭经济困难及非2022级学生申请,并按表上说明签署意见,否则不予受理。

(三)各二级学院要加大评审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防止评审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四)各二级学院在10月21日前将本院学生名单、材料上报学生处,过期作弃权处理。

(五)上报学生处的材料:

(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

(2)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电子档与盖章纸质版)

附件:

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

2.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处

2022年9月27日

附件【附件1:广东省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省内高校).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xls已下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