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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班奖项评审的通知
2022-04-14 16:23 文/学生处 林妙贞    (点击: )

各二级学院:

按照《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评优评先和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规定和部门工作安排,现将2022届校优秀毕业生及优秀团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办法:

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按照2019版学生手册《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评优评先和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中的相关条例执行。

二、评选时间:

符合条件学生请于5月18日前登陆学校OA办事大厅应用中心填写相关内容提交申请。各二级学院应于5月27日前完成初评工作,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将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名单汇总上报学生处。

三、注意事项:

1.学生奖项申请全部使用系统申报,请各二级学院注意时间节点,及时通知学生和辅导员登录学校OA系统完成相关操作,保证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按时完成。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申请的学生和学院视为自动放弃。

2.请二级学院严格按照评选比例要求,评选出真正优秀的学生,不允许超范围评选。

3.2019级毕业班学生在2022年春季学期入伍的,根据《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修订)》的相关规定,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成绩合格,可评定为优秀毕业生,各学院上报学生名单时请勿遗漏。

四、评选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毕业班奖项评选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秉承“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毕业班奖项评选的条件、程序等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评选条例和程序,做好2022届毕业班奖项的评选工作。

2.广泛宣传评选活动,把评选工作和促进毕业生就业、推进学风建设、加强学生管理紧密结合起来。

3.要在学生申请、班级评议,以及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经辅导员初审、学工领导审查同意,将通过的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及时处理有争议名单。按时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员报学校审核。

五、表彰及监督:

1.学校对获得毕业班奖项的学生个人荣誉称号,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

2.对评选出的毕业班奖项,若发现不符合条件者或在其毕业离校前有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取消其相应资格,收回荣誉证书。

3.应征入伍毕业班学生如因个人原因造成退兵的,取消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

六、材料提交说明

1.需提交材料包括:2022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和优秀团队申报表。

2.请各二级学院于5月31日前将电子版材料与纸制版材料送至学生处。

附件:2022届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单


学生处

2022414

附件【附件:2022届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单.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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