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及我校《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因学生学籍异动,现经学生本人申请、各二级学院初审,学校确定拟增补获2022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学生7名,现将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4月8日至4月14日。如对公示学生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生处反映,反映材料请写真实姓名和具体事实,以便调查与核实,逾期不受理。
电 话:020-87985189
地 址:行政楼210办公室
联系人:林妙贞老师
附件:2022年春季学期拟增补获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