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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2022-03-30 15:38 文/学生处 林妙贞    (点击: )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根据《财政部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的文件要求,确保精准资助到人,按照国家最新政策,现将我校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高职扩招2021年新录取全日制在校的退役士兵学生。

2.在我校就读期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复学的在籍学生,在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未申请或春季学期退伍复学学生。

二、资助标准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650元。

三、相关说明及要求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每学期发放一次,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务必将政策及《通知》及时传达给相关同学,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材料的学生,产生的后果自负。

四、材料报送及截止时间

1.高职扩招的学生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退役证复印件。

2.退役复学学生需提供复学审批表复印件与退役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学生处助学管理中心,截止时间:2022年4月11日。


附件:1.退役士兵学生基本信息表

      2.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



学生处

2022年3月30日

附件【附件1:退役士兵学生基本信息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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