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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解除陈梓洋等31名学生违纪处分的公示
2021-12-27 09:40 文/学生处 邓顺兰    (点击: )

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体现教育为本的理念,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根据《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解除管理办法(修订)》,经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二级学院审查,学生处审核,现拟同意解除陈梓洋等31名同学违纪处分(名单详见附件)

现将学生违纪处分解除申请复核结果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从2021年12月27日起至2021年12月29日止。如对上述申请解除处分学生在处分期内表现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生处反映,反映材料请写真实姓名和具体事实,以便调查与核实,逾期不受理。

电话:020-87985189

地址:行政楼210办公室

联系人:邓老师

附:2021年12月学生违纪处分拟解除名单



学生处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2021年12月学生违纪处分拟解除名单.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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