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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1-12-13 10:08 文/学生处 林妙贞    (点击: )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推进教育精准扶贫,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公平、公正地分配学生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学校下拨的助学金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学校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申请条件2021-2022学年已参与困难认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

1、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困难家庭学生;

2、家庭成员或本人患重大疾病,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导致家庭困难;

3、一学年之内未受任何处分,学习刻苦,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课程者;

4、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或申请勤工助学者;

5、生活勤俭节约,无铺张浪费现象,没有吸烟、酗酒等不良行为者;

6、本年度未享受其它资助者、孤残学生、烈属、优抚对象和单亲家庭子女等优先考虑;

7、其它特殊情况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发放金额按省厅认定不同困难级别给与资助金额。

申请程序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签署意见,评定资助名单,经学院公示三天无异议报学生处助学中心;学生处审核再全校公示五天无异议后确定补助名单报财务处发放资金。

、工作要求:各学院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让全体学生充分行使知情权,要将有限的资金用在真正困难的学生身上,让学生切实体会到党和政府以及学校的温暖和关爱。

1、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学校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申请条件、评审程序组织评报工作。

2、各二级学院要加大评选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防止评审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3、各二级学院在1217前将本院学生名单、材料上报学生处,过期作弃权处理。

4、上报学生处的材料:

(1)《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申请表》

(2)2021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申请学生情况汇总表(电子档)

(3)2021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申请学生情况汇总表(纸质版)





学生处

2021年12月13日

附件【附件2: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1: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申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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