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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1-2022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
2021-09-30 15:23     (点击: )

全体同学:

为规范和落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培养学生热爱劳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奋斗精神,充分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根据《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的规定,经各单位岗位申请,学生处审核,现将我校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情况进行公布(详见附件一),请有意从事校内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可根据各岗位应聘条件向用工部门提出应聘申请。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我校全日制在籍学生。

2.原则上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库或曾入库)。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孤残、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二、岗位设置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2021-2022学年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情况

三、聘用要求

1.2021-2022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聘用实行双向选择。

2.学生根据学生处助学管理中心发布的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情况,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勤工助学岗位面试申请表(学生)》,并于2021年10月22日前到指定面试地点联系岗位负责老师进行面试。

3.用工部门应在2021年10月29日前决定聘用学生人选并通知被聘用学生本人,同时在决定聘用的学生的申请表上签署聘用意见并加盖本部门公章后交学生处助学管理中心备案。

4.本次发布的勤工助学岗位中的固定岗位,学生一经聘用后,用工部门一年内无特殊情况不得辞退,被聘用学生无特殊情况亦不得辞工。如因特殊原因用工部门需要更换勤工助学学生的,需向学生处助学管理中心提交情况说明备案。如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勤工助学的,需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用工部门同意后报学生处助学管理中心备案。

三、其它

各用工单位需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本单位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考核工作,如实填报《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勤工助学工资签领表》,于次月5日前报送学生处助学管理中心。

附件1:广州城建职业学院2021-2022学年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情况

附件2: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勤工助学岗位面试申请表(学生)


学生处

2021年9月30日

附件【附件1:广州城建职业学院2021-2022学年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情况.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2: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勤工助学岗位面试申请表(学生).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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