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精准地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分配学生资助资源,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精准扶贫实施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春季学校困难补助发放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2021年春季学期已参与困难认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
1、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困难家庭学生
2、家庭成员或本人患重大疾病,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导致家庭困难
3、本学年之内未受任何处分,学习刻苦,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课程者;
4、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或申请勤工助学者;
5、生活勤俭节约,无铺张浪费现象,没有吸烟、酗酒等不良行为者;
6、本年度未享受其它资助者、孤残学生、烈属、优抚对象和单亲家庭子女等优先考虑;
7、其它特殊情况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发放金额:每生500元。
三、申请程序: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签署意见,评定资助名单,经学院公示三天无异议报学生处助学中心;学生处审核再全校公示五天无异议后确定补助名单报财务处发放资金。
四、工作要求:各学院应成立专门的评审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校各类资助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加大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全体学生充分行使知情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防止评审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要将有限的资金用在真正困难的学生身上。
各二级学院在6月25日前将本院学生名单、材料上报学生处,过期作弃权处理。
上报学生处的材料:
(1)《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春季困难补助申请表》
(2)2021年学校春季困难补助申请学生情况汇总表(电子档)
(3)2021年学校春季困难补助申请学生情况汇总表(纸质版)
学生处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