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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
2021-05-25 08:43 文/学生处 林妙贞    (点击: )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要求,进一步调动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的积极性,动员他们利用寒暑假和课余时间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讲,现将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全体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

二、选聘数量

各学院根据学生数量,选拔2-5名,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

三、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和国家的领导;

2.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

3.热心公益,语言表达能力强,在同学中有感召力和示范性。

三、宣传内容

宣传内容重在实效,能够以小见大、落到实处,通过宣传党和国家资助政策、学校资助育人举措、自身成长成才故事等,鼓励受助学生自强拼搏、感恩奋进,做好党和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大使、学校资助育人成效的展示大使、自身成长成才的形象大使。

四、宣传形式

1.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

利用寒暑假,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反馈走访情况。

2.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

利用寒暑假,回到家乡、回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和学校帮助下如何在校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彻底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让国家资助政策深入人心,树立我校的良好形象。

3.开展公益服务活动。

利用暑假时间,积极联系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开展志愿服务,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向大学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国家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

4.开展送政策上云端活动。

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等线上媒体,以录制短视频的形式,进一步扩大国家资助政策及学校资助育人成效的覆盖面与受益面,让国家资助的春风与学校关怀的暖风吹遍云端。

5.开展常态化宣传。

在校期间,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网页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选聘工作,将其作为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调动所有受助国奖学生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受助、成才、感恩、回馈”的良好氛围,让受聘学生真正成为资助政策的宣传者、励志典型的示范者。

2.各学院应以“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为主,鼓励其他受助学生积极参与,组建学生资助宣传队伍,开展各项资助宣传活动;要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因地制宜有重点地开展工作。

3.各学院组织有意向的学生填写《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附件1),并汇总报名学生情况,于6月11日前将电子档与纸质材料提交至学生处。待审核通过后,将举行“学生资助大使”聘任仪式,颁发聘书,并组织相关业务培训。

六、评比表彰

学校将进行“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评比表彰,对于表现优秀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奖励,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

1.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

2.“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信息汇总表

 

 

学生处

2021年5月25日

附件【附件1: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信息汇总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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