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春季学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7〕9号)及学校《关于做好我校建档立卡学生信息收集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本人提交材料、各二级学院初审、报学生处审核,现将我校2017年建档立卡拟获学费和生活费补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从5月18日至5月22日。
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生处反映。反映材料请署上真实姓名和具体事实,以便调查与核实,逾期不受理。
电 话:87985189
地 址:行政楼210办公室
联系人:林妙贞老师
附件: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广东省2017年春季学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统计表
学生处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