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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我校学生参加广东省“助梦扬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项目的通知
2017-05-08 14:47 供稿:学生处(团委)林妙贞  审核:孔练光   (点击: )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助梦扬帆”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7〕27号)精神,学校决定推荐一名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参加活动。为做好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及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体素质良好;

(三)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

(四)学习成绩优秀,英语水平良好,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两者任一即可);

(五)生活简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六)在校期间未有过出国经历。

二、推选程序

(一)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向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广州城建职业学院2016-2017年“助梦扬帆”海外研学项目申请表》(附件1);

(二)二级学院评选推荐。各学院严格按照条件组织评选,择优推荐1名学生。推荐人选要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的附件1、附件2上报学生处;

(三)学校复审推荐。学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委对各候选人进行资格复审,并组织评审委员会通过候选人优秀事迹汇报演讲的方式评选,择优推荐1名学生。推荐人选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上报省教育厅。

三、材料上交截止时间

请各学院5月15日下午下班前将相关材料交到学生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广州城建职业学院2016-2017学年“助梦扬帆”海外研学项目申请表

   2.2016-2017学年度“助梦扬帆”海外研学项目评选推荐学生名单

 

学生处

2017年5月8日

附件【附件1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2016-2017学年“助梦扬帆”海外研学项目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 2016 - 2017学年度“助梦扬帆”海外研学项目评选推荐学生名单.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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